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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正式成立法官惩戒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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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1-17 00:5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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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新闻记者 | 翟瑞民

2025年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惩戒委员会成立大会和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这标志着国家最高审判机关在推动法官惩戒工作实质化运行方面取得重大进展。

据最高法消息,法官惩戒委员会主任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担任,最高法副院长邓修明和政治部主任李成林担任副主任,委员会成员还包括何莉、陈宜芳、耿宝建、杨永清、王振宇、廖向阳、高波、刘正、倪邦文、张希靖。

其中,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高波、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正、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倪邦文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厅副厅长张希靖为特邀委员。

张军在法官惩戒委员会成立大会上表示,成立法官惩戒委员会,实施法官惩戒制度,有利于通过科学准确审查认定、严格依纪依法追责惩戒,实现严肃追责与依法保护的有机统一,促进广大法官知责履责、依法办案,保障严格公正司法。

早在2016年10月,“两高”就曾印发《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惩戒制度的意见(试行)》,提到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设立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2020年8月,最高法印发《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强调健全法官惩戒工作程序。当时相关负责人透露,最高法正在研究制定法官惩戒工作程序相关文件。

2021年12月,最高法正式印发《法官惩戒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其中明确,法官在履行审判职责过程中,故意违反法律法规办理案件,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结果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需要予以惩戒的,依照本规定办理。法官受到的惩戒措施包括停职、延期晋升、调离审判执行岗位、退出员额、免职、责令辞职等组织处理,法官惩戒委员也会根据法官法等法律规定给予处分。

2022年3月,最高法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部设立法官惩戒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惩戒委员会筹建工作也已接近完成。此前在2024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已宣布成立检察官惩戒委员会。

张军表示,法官惩戒制度是保障公正司法的重要防线。法官办案须依法,对法官是否依法办案进行专业审查、作出专业判断要严格依法。要严格区分办案质量瑕疵责任和违法审判责任,做到责任与过错相适应、惩戒与教育相结合。要切实发挥惩戒与保护的双重制度功能,对于依法依规需要惩戒的,要坚持原则、予以惩戒;依法依规不应当追责的,要敢于担当、坚持原则,鼓励法官担当作为、依法履职。

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惩戒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还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惩戒委员会章程》和《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惩戒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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